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6 11:31:00


各学院、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学校成立“华南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正有序展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请各单位通知广大师生做好以下工作:

1.注意个人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养成佩戴口罩的习惯。注意保持家庭和宿舍通风,加强空气流通,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整洁卫生。

2.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走亲访友的频率,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活动,避免前往湖北省等疫情集中区域。如果14日内曾到访过湖北省,或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人员,一定要按有关指引自觉配合实行居家隔离,每日测量2次体温,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及时向本单位报告。

3.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乏力、干咳或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的,请做好防护措施后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筛查。寒假留校学生若出现类似症状,请立即报告辅导员,校医院已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及相关准备工作,安排24小时接诊。

4.如被疾控部门告知是一名密切接触者或被确诊为患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请主动服从配合当地政府的防控举措,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并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报告。

5.根据校历安排,新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1日(周五),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辅导员申请,返校时自觉配合学校做好健康监测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一校三区提供隔离区域,对从湖北省等疫情集中区域如期返校的实行14天隔离居住。现已从湖北省返回的教职工,居家隔离14天;未返回的留在原地。

6.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齐心协力,群防群控,不以提醒他人的心态随意转发网络上未经核实的信息;同时,随着疫情发展,个别不法分子会以各种方式实施诈骗,广大师生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7.一校三区实行常闭管理,师生持有效证件出入校园,谢绝外来人员(公务活动除外)。

8.学校暂停所有培训等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关闭所有封闭式场馆场所。

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本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小组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落细学校工作部署,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华南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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